近日,蓬溪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追偿权纠纷案件,李某甲与李某乙系夫妻关系,二人共同出资按揭购买了一套商品房,但是因经济困难未能及时支付相关按揭款项,又因出卖方与二人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由载明“因买受人原因导致银行从出卖人账户中扣款,买受人必须在出卖人通知之日起5日内归还出卖人代垫款项”,故现出卖人因为二人垫付款项,二人未能向出卖人归还,故出卖人起诉到法院要求二人归还代垫款项及相关费用。
解铃还须系铃人,工作人员经过调解以及对二人的释法明理,二人真诚的表示将认真工作尽快还贷,希望出卖方能够予以宽限,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至此,一场可能发生的断供风险终于妥善化解。
本次案件在保护当事人胜诉权益的同时,蓬溪法院的审判人员及辅助人员秉承深入贯彻善意文明的理念,最大限度的降低对当事人生活产生的负面影响,让庭前调解充满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