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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蓬溪县人民法院悬赏公告(2018)川0921执706号
作者:执行局  发布时间:2024-09-11 15:13:36 打印 字号: | |


申请执行人吕龙

被执行人:黄一亮,男1958年11月08日出生,汉族住四川省蓬溪县赤城镇下河街97号1幢1单元2号,公民身份号码:51092119581108****

被执行人:黄茁林,男1987年07月15日出生,汉族住四川省蓬溪县赤城镇下河街97号1幢1单元2号,公民身份号码:51092119870715****

悬赏事项:因被执行黄一亮、黄茁林履行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蓬溪县人民法院2017)川0921民初1902号民事判决确定的义务,该民事判决书确定被执行人黄一亮、黄茁林向申请执行人吕龙偿还借款本金1170250元及利息承担案件受理费、公告费12,520元。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意见》第一条第5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规定,现向知情人征集被执行人黄一亮、黄茁林的财产线索,凡举报人提供的财产线索 (不含本院以及申请执行人已掌握的财产线索)经查证属实际执行到位的,申请执行人吕龙承诺按照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20%奖励举报人。对提供财产线索的人员身份及相关情况,本院将予以严格保密。

悬赏期限:自2024911日起至全部金额执行到位时止。本悬赏自执行完毕时自动失效

特此公告

 

悬赏举报电话:18882559630(唐法官)

                      

                         二〇二四年九月十一


 
来源:执行局
责任编辑:潘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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