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执行人:余龙国。
被执行人:罗江利,男,汉族,1969年12月21日出生,户籍地重庆市永川区朱沱镇滩子口村岚坳上村民小组,住四川省蓬溪县赤城镇蓬溪中学教师宿舍,公民身份号码:51022919691221****。
悬赏事项:因被执行人罗江利未履行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蓬溪县人民法院(2019)川0921民初735号民事调解书确定的义务,该调解书确定被执行人罗江利需向申请执行人余龙国支付保证金及利息950,000元、承担案件受理费6650元,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第一条第5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规定,现向知情人征集被执行人罗江利的财产线索,凡举报人提供的财产线索 (不含本院已掌握的财产线索)经查证属实并实际执行到位的,申请执行人余龙国承诺按照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20%奖励举报人。对提供财产线索的人员身份及相关情况,本院将予以严格保密。
悬赏期限:自2024年6月7日起至全部金额执行到位时止。本悬赏自执行完毕时自动失效。
特此公告。
悬赏举报电话:18882559630(唐法官)
二〇二四年六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