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5月蓬溪县法院在信息化建设中为蓬南法庭等派出机构配置庭审“同声互译系统”。经过调试,5月13日,蓬南法庭审理唐某某诉杜某民间借贷纠纷案首次启用“同声互译系统”。
“同声互译系统”是一套硬件设备和运用软件。其硬件设备与法院的庭审电脑硬件链接,语音翻译程序与书记员庭审电脑的操作程序结合。把庭审中采集到的诉讼参加人发言的语音信号转换成文字呈现在开庭笔录的文档界面,书记员再将转化的文字内容直接复制至庭审笔录中。
这起原来需要近两个多小时的民间借贷案件在使用“同声互译系统”后不到半个小时就审理完毕。书记员庞华明在开庭结束后对冯良法官说:“这套系统好!省事省力,还特别快!”
“同声互译系统”的要求是对方言的识别率达到95%,普通话识别率达到98%。庭审中得到了验证,语音翻译成文字的准确率极高。系统的启用极大地减轻了书记员在庭审中的劳动强度,提高了开庭的速度;也能减少人工输入文字的笔误。
“同声互译系统”的使用是法院信息化建设的一个里程碑,体现了司法手段的进步。开庭速度提高能在一定程度上缓解法院案多人少的矛盾,促进司法职能的发挥。蓬溪县法院将在全院逐步推开“同声互译系统”的使用。
(冯良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