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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前保全引埋怨   释法明理促和解

作者:任隆法庭  发布时间:2024-03-28 15:51:49 打印 字号: | |


近日,一起杨某某诉袁某某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在蓬溪县人民法院任隆法庭得到圆满解决。

案件详情

杨某某的孙子与袁某某本是朋友,2015年袁某某因资金需求通过其孙子向杨某某借款60000元,并约定利息。然而,袁某某却未能履行还款承诺,杨某某多次催讨无果后,无奈将袁某某诉至法院。为保护自身权益,杨某某向法院申请了财产保全,法院依法冻结了袁某某的银行账户,这一举动引起了袁某某的不满,他抱怨法官为何不提前通知就冻结其账户,并向法院投诉。

唐四方法官在接到袁某某的投诉后,认真倾听了袁某某的不满和抱怨,然后以浅显易懂的方式向袁某某详细解释了财产保全的程序和目的,使袁某某明白这是为了保障杨某某的合法权益,确保案件的顺利执行。同时,唐四方法官还表达了对袁某某困境的理解,并表示将尽力寻求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

唐四方法官了解双方情况后,一边引导双方换位思考,一边动之以情、晓之以理、释法明理,袁某某的情绪逐渐平复,认识到通过和解的方式解决纠纷更为适宜,最终达成调解协议。袁某某承诺在规定期限内归还借款和利息,杨某某同意立即向法院申请解除对袁某某银行账户的冻结。双方对调解结果都感到满意,并对法官的专业和耐心表示衷心感谢。

这起民间借贷纠纷的成功调解,不仅展现了蓬溪县人民法院维护司法公正、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坚定决心,也为社会树立了通过法律途径文明解决纠纷的典范。同时,这也提醒人们在日常生活中要增强法律意识,遵守契约精神,学会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

          (任隆法庭供稿)

 


 

来源:蓬南团队
责任编辑:潘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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