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的不断发展,赋予了公众参与社会管理、发挥舆论监督的权利,但同时也产生了利用互联网发布公民隐私,侮辱、诽谤他人等网络言论侵权案件。近日,蓬溪法院成功审结了一起涉及网络侵权的名誉权纠纷案件,让互联网背后的“键盘侠”承担了相应的法律责任。
案件回顾
小花系平面模特,也系某网络平台的签约主播,在多个自媒平台拥有数百万粉丝。曹某、吴某系同学,吴某在一个人数达四百多人的微信群里编造小花与多人存在不正当关系谣言,曹某看后恶意转发并四下传播,导致小花形象受损,网络平台停止其直播,商家终止其商业代理。曹某、吴某的行为导致小花名誉、经济受损,同时导致小花患抑郁症,小花不堪忍受向蓬溪法院提起了名誉权诉讼。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积极与曹某、吴某进行了沟通,确认该二人针对小花的言论系没有任何事实根据的言论便对曹某、吴某进行了批评教育和普法教育。而后曹某、吴某在该案庭审过程中向小花进行了赔礼道歉,同时也积极配合小花录制道歉视频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小花因此也撤回了对曹某、吴某的起诉,双方的矛盾纠纷得以化解。
互联网并非法外之地,言论虽然自由,但并不是毫无限制的随意妄为,微信、朋友圈、抖音等新媒体网络平台的言论同样受到法律、法规的约束。发表言论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一旦越过法律红线,就要为自己的言行承担法律责任。不论网上网下,每个公民都要谨言慎行,不要蓄意侮辱诽谤他人,不跟风发表不当言论,莫让键盘毁了他人和自己的人生。 (李丽霞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