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微信 新浪微博
当前位置: 首页 > 法院公告 > 其他公告
蓬溪县人民法院2021年公开招聘聘用会计公告
  发布时间:2021-12-25 17:30:24 打印 字号: | |

根据工作需要,蓬溪县人民法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会计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名额

详见《2021蓬溪县人民法院聘用会计招聘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详见附件2)。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聘用会计,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2.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学历和专业条件。其中,拟报职位的专业条件,指与所需学历层次对应的专业;

3.年龄为23-45周岁;

4.熟悉计算机操作,熟练掌握办公软件运用以及岗位必需的会计相关业务技能;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除上述条件外,报考人员还应符合《职位表》中各招聘职位设置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法院、检察院辞退的;

3.现役军人、全日制在校学生;

4.人民法院经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5.有其他不适宜担任聘用会计情形的。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11224日至20211231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2.报名地点:蓬溪县人民法院政治部,联系电话:0825-5395906

3.报名方式及报名资料: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报名者本人携带本人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并提交上述证件的复印件各一份学信网学历信息验证报告复印件一份。报名者如实、准确填写《2021年蓬溪县人民法院招聘聘用会计报名及审查表》(附件1),提交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2张。

4.资格审查:现场对报考者报名资料进行审核

5.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任环节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报考资格。

四、考试

考试方式为面试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面试的时间及地点由政治部电话通知。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候考。未按规定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公布考试成绩

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电话通知。根据招聘职位及名额,通知入围者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的人选。

六、体检与考察

1.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者个人承担。

用人单位或报考者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2.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对象范围。具体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政治部负责。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经本院同意,可在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总成绩及名次依次递补。

七、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由用人单位对外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录用职位、拟招聘人员姓名、性别、学历、专业、考试成绩名次,并公布相关监督举报电话。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公示期限不得低于5个工作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期满,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一时难以查清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八、聘用

经公示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通知报到并上岗试用,拟聘用人员与第三方公司签订合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待遇从优,工资面议,按规定缴纳五险,具体可电话咨询;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被聘用人员应按用人单位通知的时间报到,不按时报到的,取消聘用。在职人员需按用人单位要求提供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合同或者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不能提供相关书面证明材料的,取消聘用。如与原单位涉及劳动纠纷,概由本人负责处理;处理不好的,取消聘用。

九、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对违反规定的,一经发现,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825-5421105

十、特别提示

1.最近14天去过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者考试期间有隔离观察需要的,不得前往考点。保持身体健康,配合考点防疫检查,并从入场到离场全过程正确佩戴口罩。凡未通过防疫检查的,一律不得进入考场。

2.招聘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由院微信公众号发布,请报考者随时保持关注。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考试、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的,责任自负。

3.请报考者确保在《报名及审查表》中预留的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4.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院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十一、本公告由蓬溪县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825-5395906

监督电话:0825-5421105

附件:

1.2021年蓬溪县人民法院招聘聘用会计报名及审查表

2.2021蓬溪县人民法院公开招聘聘用会计职位表

 

                     

                      0二一年十二二十七


 

 

 
责任编辑:李悦
联系我们

地址: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