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新时代审判事业需要,充实我院司法辅助人员队伍,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要求,本着“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司法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名额
(一)临聘书记员10名。
(二)辅警1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政治素质高,品行良好,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和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热爱审判事业,服从组织安排,廉洁奉公,遵纪守法,没有受过党纪、政纪处分和刑事处罚。
(二)临聘书记员(含基层法庭书记员)条件
1、具有从事书记员工作的专业技能;计算机中文录入速度每分钟50字以上;
2、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法律专业及写作能力较强者优先;
3、身体健康。
4、年龄35周岁以下(1985年1月20日以后出生)。
(三)辅警条件
1、身高要求:男性在170cm以上,女性160cm以上;
2、具有国民教育高中及以上学历;
3、警校毕业生、复员军人、中共党员、有驾驶证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
4、身体健康;
5、年龄50周岁以下(1970年1月20日以后出生)。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受过刑事处罚或其他严重处分的;
2、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直系亲属被判处死刑者;直系亲属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亲属正被立案审查或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且正在服刑的;直系亲属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亲属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5、其他不得聘用为司法机关工作人员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与方法
(一)报名、资格审查、发放《准考证》
1、时间:2020年1月20日—2月29日(工作日)上午9点至下午5点。
2、地点:蓬溪县人民法院政治部(新审判楼四楼)。
3、报名手续:报名前自行下载附件《2020年招聘司法辅助人员登记表》,填写后在报名时提交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底1寸彩色免冠照3张,经审查合格的,发放《准考证》。
(二)录入技能测试(占书记员总成绩的50%,占辅警总成绩的30%)
1、时间:见准考证;
2、地点:见准考证;
3、内容:手抄一篇材料和电脑录入。
(三)面试(占书记员总成绩的50%,占辅警总成绩的30%)
1、时间:另行通知;
2、地点:另行通知;
3、参加面试人员按照招聘人员的2倍确定;不足2倍的全部进入面试;参加面试人员由本院电话通知,因本人原因未能收到通知的,视为放弃。
4、内容: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应变处置、计划组织能力。
(四)体能测试(辅警体能达标者占总成绩的40%,临聘书记员不参加)
1、时间:另行通知;
2、地点:另行通知;
3、内容:按照人民法院司法警察体能测试标准进行体能测试。
(五)公布总成绩
1、时间:另行通知。
2、地点:蓬溪法院网站(www.pxfy.gov.cn)。
(六)体检及考察
1、成绩公布后,根据招聘员额,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名单(如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排序)。
2、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执行。
因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缺额的,依次等额递补。
3、体检合格者列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根据拟招聘岗位要求,由政治部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行、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等。
应聘者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证件材料的取消其资格。因考察不合格缺额,从所报考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七)签订聘用合同
1、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者,上岗试用,试用期为2个月。
2、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与本院签订用人合同。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四、组织管理
(一)临聘书记员
我院对聘用司法辅助人员进行单列管理,日常管理由所在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政治部负责统一管理;聘用合同每2年签订一次,合同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和个人表现,考核合格的,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签。
(二)辅警
我院对辅警进行单列管理,日常管理由法警大队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政治部负责统一管理;聘用合同每2年签订一次,合同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和个人表现,考核合格的,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签。
五、工资、福利待遇
(一)工资每月2000元,年终考核后一次性发放绩效考核奖金,出差补贴与在职干警一致。
(二)聘用期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保险。
(三)聘用人员系编外人员,不转人事档案。
六、纪律与监督
为保证我院公开招聘司法辅助人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0825-5421105
政策咨询电话:0825-5395906
附件:《蓬溪县人民法院招聘司法辅助人员登记表》
蓬溪县人民法院
2020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