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4月23日下午1:36,拉萨市城关区法院执行局干警拉巴发来信息并附照片:“我们已将车辆找到!”,得到申请执行人陈某的确认后,蓬溪法院执行法官杨学兵、法官助理何佳兴奋不已,3个多月来压在心里的又一块石头终于落地了!
原来,2018年12月21日,申请执行人陈某要求被执行人唐某华返还长期被其占有的大众牌小汽车一辆。于是,查找唐某华和涉案标的车辆成为案件执行的关键点!根据唐某华的户籍地和车辆可能出现地,蓬溪法院及时向市县两级公安机关发出《协助查控函》,请求对唐某华和涉案标的车辆进行“临控”,但由于该车辆行踪不定,被执行人下落不明,案件的执行一度陷入困境。
2019年4月10日,杨法官收到涉案车辆出现在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城关区某地的线索后,立即通过执行指挥中心向拉萨城关区法院发出委托执行函。城关区法院接受委托后,与申请执行人及时沟通、联系,于是出现了开头的一幕!
5月20日,申请执行人已领回属于自己的“爱车”,车辆的违章、维修等后续事宜正在处理中。
该案的办理是执行工作“一性三化”之一的信息化——执行指挥中心管理平台运用以来的又一件委托案件得到及时办理的典型案例。执行指挥中心实质化运行,标志着执行工作正在从“基本解决执行难”向“切实解决执行难”迈进!
(蓬溪法院执行局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