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日,随着一声“出发”的指令,蓬溪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荣洪带领党组成员、副院长唐晓鸣和执行局以及法警队干警前往执行地点蓬南镇,现场指挥并参与对申请执行人唐某与被执行人邱某、尹某的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执行中。
因被执行人邱某母子拒不履行,唐某申请强制拍卖尹某的房屋,网拍成交后,尹某拒不腾退交付房屋,执行干警多次协调未果,导致竞买人迟迟拿不到房屋,怨声载道!
在蓬南镇政府会议室,蓬溪法院与蓬南镇党委政府及社区相关领导召开协调会,摸清情况、交换意见、研究制定执行方案。
执行现场,分管政法工作的刘启武委员、忠交社区书记蒋勇等人积极协助配合法院开展强制腾退前的说服教育工作。
经过再次调解,被执行人认识到抗拒执行、纳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实行信用惩戒的后果,明确表示愿意自动履行。最终,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执行和解协议。
该案的顺利执行是最高人民法院周强院长提出“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以来,我县形成“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政法委协调、法院主办、部门配合、社会各界参与”的执行工作大格局的具体体现,是蓬溪法院积极运用多种社会因素化解“执行难”的又一举措,为我院“决战决胜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提供有力保障。
供稿人:何 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