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实我院司法辅助人员队伍,加强对审判、执行等工作的服务保障,本着“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司法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名额
辅警3名(男性),劳务派遣(与保安公司签订合同)。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高,品行良好,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和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热爱司法工作,服从组织安排,廉洁奉公,遵纪守法,没有受过党纪、政纪处分和刑事处罚。
(二)辅警条件
1、身高要求: 170cm以上;
2、具有国民教育高中及以上学历;
3、警校毕业生、复员军人、中共党员、有驾驶证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
4、身体健康;
5、年龄45周岁以下(1973年1月31日以后出生)。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受过刑事处罚或其他严重处分的;
2、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直系亲属被判处死刑者;直系亲属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亲属正被立案审查或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且正在服刑的;直系亲属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亲属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5、其他不得聘用为司法机关工作人员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与方法
(一)报名、资格审查、发放《准考证》
1、时间:2018年2月1日—10日(工作日)上午9点至下午6点。
2、地点:蓬溪县人民法院政治处(新办公楼四楼)。
3、报名手续:报名前自行下载附件《招聘司法辅助人员登记表》,填写后在报名时提交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底1寸彩色免冠照3张,经审查合格的,发放《准考证》。
(二)录入技能测试(占辅警总成绩的30%)
1、时间:见准考证;
2、地点:见准考证;
3、内容:手写一篇文章、指定材料电脑录入。
(三)面试(占辅警总成绩的30%)
1、时间:另行通知;
2、地点:另行通知;
3、参加面试人员按照招聘人员的2倍确定;不足2倍的全部进入面试;参加面试人员由本院电话通知,因本人原因未能收到通知的,视为放弃。
4、内容: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自我认识、逻辑思维、语言表达、组织协调、临机应变等方面的水平和能力。
(四)体能测试(辅警体能达标者占总成绩的40%)
1、时间:另行通知;
2、地点:另行通知;
3、内容:按照人民法院司法警察体能测试标准进行体能测试。
(五)公布总成绩
1、时间:另行通知。
2、地点:蓬溪法院网站(http://www.pxfy.gov.cn)。
(六)体检及考察
1、成绩公布后,根据招聘员额,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名单(如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排序)。
2、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执行。
因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缺额的,依次等额递补。
3、体检合格者列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根据拟招聘岗位要求,由政治处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行、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等。
应聘者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证件材料的取消其资格。因考察不合格缺额,从所报考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七)签订劳务合同
1、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者,上岗试用,试用期为2个月。
2、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辅警与保安公司签订劳务合同,由保安公司派遣到蓬溪县人民法院。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四、组织管理
我院对辅警进行单列管理,日常管理由法警大队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劳务合同每年与保安公司签订一次,合同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和个人表现,考核合格的,经协商一致可以续签。
五、工资、福利待遇
派遣期间工资待遇:2000元/月。
六、纪律与监督
为保证我院公开招聘司法辅助人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0825-5421105
政策咨询电话:0825-5395707、0825-5395906
附件:《招聘司法辅助人员登记表》
蓬溪县人民法院
2018年1月31日
附件下载:招聘司法辅助人员登记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