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0日,蓬溪县人民法院在中心组会议室举行了诉讼服务中心、审委会会议室、档案室改造装修工程协调会。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张建军,党组成员、纪检组长李洪等,以及蓬溪县监理公司谢跃奎、嘉业装饰装修公司曹小明、重庆捷旭科技有限公司陈迪等相关人员参加了会议。
会上,首先张建军对各方代表参与蓬溪县人民法院的建设表示感谢,并强调监理公司要认真履行职责,各方人员要协同配合施工,严格按照合同、图纸高效率高标准的施工,同时工地要严格规范安全措施,严防出现安全事故,顺利完成诉讼服务中心、审委会会议室装修改造工程,为我院信息化建设打下坚实基础。曹小明向蓬溪县人民法院业主代表汇报了工程开工前准备情况,参会人员就相关进行了研究讨论,最后统一了三个方面的事项:
一、总工期为两个月;
二、完善设计图纸,变更设计需报院领导审批;
三、对拆除过程中无损坏的设备设施进行二次利用,力争做到物尽其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