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关于建立健全维护律师执业权利快速联动处置机制的通知》(司法通〔2017〕40号)文件精神,现将我院负责受理律师投诉的情况公告如下:
投诉受理部门:蓬溪县人民法院监察科
投诉受理电话:0825―5421105
来信来访地址:蓬溪县赤城镇映月街199号
律师认为本院办案部门及办案人员违反法律规定,阻碍律师依法履行辩护、代理职责,侵犯律师执业权利的,可通过以上途径投诉。
蓬溪县人民法院
2017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