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姑娘张某2013年经人介绍认识了蓬溪小伙刘某,后两人恋爱、结婚,2016年张某生育一女。因为性格不合,二人经常因为生活琐事发生矛盾,后张某带女儿回云南老家生活,而刘某为了生计也远赴浙江打工。
今年6月,张某一纸诉状递到蓬溪法院要求与被告离婚,考虑到原告远在云南,被告远在浙江,承办法官分别给原、被告双方邮寄了传票。被告收到民事诉状副本后,表示同意按照原告提出的条件离婚。承办法官再次考虑到如果开庭当天来达成协议,那原告就要从云南到蓬溪,被告也要从浙江返回蓬溪,无形中给两位年轻人造成了很多不便,还增加了经济上的负担,于是承办法官再次寄了两份快递,一份寄往张某所在的云南某县法院,一份寄往刘某所在的浙江某乡镇法庭,二人只需凭身份证到所在辖区签调解协议即可。当然了,最后两份快递,就是寄给原、被告双方的民事调解书。
这样,原本天各一方的原、被告无需来回奔波就办完了离婚手续。近年来,蓬溪法院像这样的便民措施还很多,今年还出台了《关于实行全域登记立案的意见》,属于本案管辖的案件,当事人可以向立案庭、各人民法庭起诉、自诉,还提供网上立案、预约立案、巡回立案等多种形式立案服务,更大程度的便利当事人。
供稿人 宋红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