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6月29日下午,蓬溪县人民法院民事第二审判庭如往常一样开庭审理案件,因案件中五原告的亲人在帮助被告用简易吊运工具运送材料时不慎从楼下跌落死亡,使得案件的开庭备受原被告双方及亲友关注。死者年过八旬的父母、女儿、妻子及被告一家纷纷到庭参加了诉讼,庭审围绕死者与被告形成何种关系、被告是否承担责任及死者及被扶养人适用农村还是城镇标准计算赔偿等焦点展开。双方对自己的主张提供了书证、证人出庭作证,拟证明自己的观点,庭审从下午15时一直持续到晚上八时许才结束。
庭审结束虽晚,但承办人仍不忘嘱咐双方,法院的裁判方式有判决有调解,双方本来就是乡里乡亲,协调处理更有利于双方今后的和平相处。
供稿人 彭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