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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是女司机:车轮直接从行人脚背上压过
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2016-09-05 17:00:47 打印 字号: | |

 

作为行人,在街上走路时应该小心,这不仅意味着要遵守交通规则,更重要的,要注意街上行驶的车辆,一旦发现车辆行驶状态不对,要迅速采取措施保护自己,否则,后面的麻烦很可能会让你从此以后惧怕上街。

2016年2月13日12时许,女司机驾驶登记在其丈夫下的小车在蓬南镇天顺街行驶时,车右前轮从在路边行走的左脚背压过,至其左脚背受在蓬南同济骨科医院住院治疗,于2016年5月13日出院。经检查,伤者左足楔骨骨折,左足软组织损伤。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美负此交通事故全部责任,伤者不负此事故责任。该车在平安财产保险公司成都市锦城支公司(简称平安财保锦城支公司)处投保了交强险和不计免赔商业第三者责任险(保额50万元)。美、秦均已垫付3,231元。

由于索赔未果,君起诉到蓬南法庭要求赔偿。庭审过程中,经法官释法明理,保险公司积极配合,方当事人就伤者的赔偿项目及标准达成一致意见,平安财保锦城支公司一次性赔偿原告 31,510.81元,杨美、秦均表示其垫付的3,231元作为赔偿原告的医疗费及应承担的诉讼费,不再另行赔偿。

方当事人均同意法院暂时不出具调解书,由保险公司直接将上述赔偿款支付给原告后,原告撤回起诉。2016年7月26日,原告明文君收到保险公司的赔偿款后,撤回了起诉。

 

 

来源:本站原创
责任编辑:蓬溪县法院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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